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 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 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 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