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