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