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 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 黄,数用五 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