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 有之,“以权利合者,权利尽而交疏”,甫 瑕是也。甫瑕虽以 劫杀郑子内厉公, 厉公终背而杀之,此 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身 死而不能 存奚齐。 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