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 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