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 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 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人 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 。辩讼不 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 诸死忌,以 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