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