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