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 语有之,“以权利合者,权利尽而 交疏”,甫瑕 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 子内厉公,厉公终背而杀之,此与晋之 里克何异?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存奚齐。 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