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