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