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 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 庸苦之, 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 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 汙条侯。书既闻上 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 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 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 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 以故不得死,遂入 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 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