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生偃 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 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 杀悼太子 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 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