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