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 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 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戎 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 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 ,得陈宝。二十年 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 公卒,葬西山。 竫公子立 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