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