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七月,戍卒陈 胜等反故荆地,为“张楚 ”。胜自立为楚王,居陈,遣诸将徇地。山东郡 县少年苦秦吏,皆杀其 守尉令丞反,以应陈 涉,相立为侯 王,合从西乡,名为伐秦,不可胜数也。谒者使东方来,以 反者闻二世。二世怒,下吏。後使 者至,上 问,对曰:“群盗,郡守尉方逐捕,今 尽得,不 足忧。”上悦。武臣自立为赵王, 魏咎为魏王,田儋为齐 王。沛公起沛。项梁 举兵会稽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