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