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 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 退,叹曰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