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