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 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