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 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 曰:“何为不可?夫 公孙鞅之事孝 公也,极身无贰 虑,尽公而 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 治;披腹心,示情素 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 姓,卒为 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 谗不得蔽 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 取苟容, 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 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 虽绝亡,尽能而弗 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 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 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 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