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 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 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