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