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