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 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 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 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 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 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 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 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 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 杀。庆封为相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