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 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 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 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 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 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 有差,请算如 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 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 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 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 上一算。 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 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 令,没入田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