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