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 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