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