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 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 夫种,其卒然亦可 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 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 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 公而不顾私;设刀 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 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 秦社稷,利 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 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 使私不得害公,谗 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行,行义 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 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 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 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 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 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 固有杀身以成 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