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 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 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