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 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 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 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 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