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 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 之,有马二十乘, 重耳安之 。重耳至齐二 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 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 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 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此, 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 不疾反国 ,报劳臣,而 怀女德, 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 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 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 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 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 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