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