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 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 父为吏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