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