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