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秦 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 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 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 ,伐南山大梓, 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