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 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 数至。留 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 ,以告其 主。其主 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 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 齐女曰:“子 一国公子,穷而来 此,数士 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 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 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 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 之原也。” 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 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 ,何足食!”乃止, 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