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