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 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 。孝景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上 。魏其乃使昆弟子 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 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 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