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 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 其卒然亦可原与? 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 “何为不 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 不顾私;设刀 锯以禁奸 邪,信赏罚 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 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 卬,安秦社稷, 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 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 取苟合,行不取 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 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 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 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 此三子者,固义 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 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 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