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 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