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八年, 初,宣公爱夫人夷姜,夷姜生子伋, 以为太子,而令右 公子傅之。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,未入室,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 妇者好,说而自取之,更为太子 取他女。宣公得齐女,生子 寿、子朔,令左公 子傅之。太子伋母死,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。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也,心恶 太子,欲废之。及闻其恶,大怒,乃使太子伋於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,与太子白旄,而告界盗见持 白旄者杀之。且行,子朔之兄寿,太子 异母弟也,知朔之恶太子而君欲杀之,乃谓太子曰:“ 界盗见太子白旄,即杀太子,太 子可毋行。”太子曰:“逆父命求生,不可。”遂行。 寿见太子不止,扑盗 其沧旄而先 驰至界。界盗见其验,即杀之。寿已死,而 太子伋又至,谓盗曰 :“所当杀乃我也。”盗并杀太子伋,以报宣公。宣公乃以子朔为太子。十九年,宣公卒,太子朔立,是为惠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