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