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 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 蔡泽之欲困 己以说,复谬 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 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 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 子卬,安秦社稷,利 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 地千里。吴起之 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 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 祸凶。大夫种之事 越王也,主虽困辱, 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 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 不骄怠。若此 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 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 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 ,虽死无所恨。何 为不可哉?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