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