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 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 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 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 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 如故便。”上曰 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 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 反害於民为 暴者也。何以 禁之?朕未见其 便,其孰 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 加大惠, 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 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